財辦建〔2009〕34號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財政廳(局)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(委、局)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、建設局: 根據《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快推進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的實施意見》(財建〔2009〕128號)和《財政部關于印發<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>的通知》(財建〔2009〕129號)的精神,我們制定了《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申報指南》,現予印發,請按照相關要求組織申報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。2009年第一批示范項目申報截止日期為2009年5月15日。關于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共性關鍵技術的集成與推廣補助資金申請,將另行通知。
財政部辦公廳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六日
附件: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申報指南 |